各市、县(市、区)科技局:

为推进我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落实《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30年)》(浙政办发〔2026〕34号)和《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浙经信企服〔2026〕1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决定开展全省孵化器信息填报和2026年度省级孵化器(规范级/引领级)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孵化器信息填报

(一)信息填报。各孵化器运营主体应于9月12日前访问“浙江省企业之家网”(网址:https://zj87.jxt.zj.gov.cn),点击“浙企办事”进入“经信涉企事项办理平台”,选择“孵化器信息填报”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登录后完成初次信息填报。已纳入火炬统计调查的孵化器原则上均应填报,鼓励其他孵化载体积极填报。相关填报信息将作为省级孵化器申报认定、绩效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信息审核。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应强化辖区内孵化器信息填报的组织指导与审核工作,于9月16日前完成部级孵化器和本年度省级孵化器申报单位的审核,于10月23日前完成全部填报单位的审核。

(三)动态更新。初次信息填报完成后,孵化器应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数据动态反映运营真实实况。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应于每季度末前,完成本季度信息变更和新填报单位的审核工作。

二、省级孵化器申报

(一)申报对象

1.所有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浙江省内孵化器均可申报。

2.原省级和国家级孵化器,若未发生或仅发生基础变更的,可采用复核程序,复核通过的直接转为省级孵化器(规范级);若发生重大变更或需申报引领级的,按新申报程序开展。

3.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同时申报规范级和引领级孵化器。

(二)复核程序

1.材料填报。申报单位为原省级和国家级孵化器的,若未发生变更,完成信息填报并审核通过后,向所在县(市、区)科技局提出复核申请;若仅发生孵化器名称变更、运营主体名称变更或运营主体关联性变更(运营主体关联性变更主要指因区划调整、机构改革、单位改制引起的国有主体变更,或者子公司调整至另一家子公司、子公司归集至母公司、母公司划分至子公司等情况),完成信息填报并审核通过后,向所在县(市、区)科技局提出复核申请的同时,还应提供变更前后孵化器关联性材料(如工商变更登记、法人登记证、公司决议等);不属于上述范围或需申报引领级孵化器的,按新申报程序开展。

2.复核转定。经市、县(市、区)科技局审核和省经信厅复核后公示无异议的,转定为省级孵化器(规范级)。

(三)新申报程序

1.材料填报。孵化器运营主体完成信息填报并经审核通过后,继续登录“经信涉企事项办理平台”,选择“省级孵化器申报”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登录后在线提请省级孵化器申报;填写《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规范级/引领级)》,并上传佐证材料。

2.审核推荐。各市、县(市、区)科技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实地核查和审核推荐。

3.评审认定。省经信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抽查,经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省级孵化器(规范级/引领级)。其中,省级孵化器(引领级)按照评分标准(附件1)择优认定,认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年申请总数的30%。

(四)申报要求

各申报及审核推荐单位须恪守诚信,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单位应于9月20日前完成在线填报与材料上传;各市科技局应于9月25日前完成全部审核推荐工作,起草推荐函并填写《XX市2026年省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报送省经信厅。

三、联系人

业务咨询:

史鸿彬0571-88217770/15557110227(省孵化器协会)

徐思雅0571-85152919(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陈乾浩0571-87059131(省经信厅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

线上报送系统技术咨询:

高老师0571-87113551

 

附件:1.省级孵化器(引领级)评分标准

2.《XX市2026年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8月21日

附件1

省级孵化器(引领级)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内容分值性质
孵化规模孵化场地可自主支配(自有、租赁或协议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5定量
在孵企业上年度在孵企业数量15
产业集聚度主导产业在孵企业数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3
团队建设专业孵化服务人员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数量3
创业导师创业导师数量2
孵化成效新注册企业上年度新注册的在孵企业数量3
企业成长上年度营业收入或研发经费投入同比增长超过20%的在孵企业数量10
在孵企业资质上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合计数量
企业获得投融资上年度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数量5
毕业企业上年度毕业企业数量9
服务能力孵化资金自有或合作设立的孵化资金总额5
孵化资金对在孵企业使用案例数量5
平台建设自建或共享与产业定位相匹配的专业技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数量5
合作签约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数量
赛事活动开展“浙里孵”或其他经省、市主管部门认可的各类孵化服务活动场次数量5
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孵化器综合能力评价,重点突出强产业属性、强服务功能、强人才牵引、强投资赋能、强加速效应25定性
总分100

附件2

XX市2026年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

序号所属区县孵化器名称运营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申报/复核级别(原省级/国家级/其他)申报类型(规范级/引领级)负责人手机号码联系人手机号码备注
1            
2            
3            
4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