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制造强国、新型工业化建设部署,规范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工作,优化认定流程,完善评价标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结合实际对《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管理认定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4日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方式:周远超0471-4866490(冶金建材工业处)

魏婧烝0471-4865244(装备工业处)

电子邮箱:nmjwhyc@163.com(冶金建材工业处)nmgzbc@126.com(装备工业处)

收件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征求意见反馈表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