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以源头创新突破带动产业迭代升级,根据《湛江市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现开展湛江市概念验证中心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概念验证中心是围绕科技成果商业化价值验证,对早期科技成果实施技术和市场化、产业化可行性评估论证,加速挖掘和释放基础应用研究成果价值的新型载体。开展概念验证中心备案工作,旨在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梗阻,为科技成果跨越“死亡之谷”提供转化验证的新型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切实将科研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
围绕我市“四绿一蓝”产业体系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海洋经济、高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家电、低空经济与商业航天、人工智能与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备案的概念验证中心应具备为概念验证项目的遴选、实施提供专业指导的能力,可面向社会提供科技成果遴选识别、可行性评估、商业化价值分析等概念验证服务。
二、备案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注册地在湛江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概念验证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提供概念验证服务的条件基础,拥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不低于100平方米),具备概念验证项目库(入库的概念验证项目不少于3个或已开展验证服务项目不少于2个)。
(二)建立不少于5人的概念验证项目服务人才团队。其中,概念验证中心负责人1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具有较强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熟悉科技成果转化流程;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具备概念验证项目遴选的专家顾问团队(含专职或兼职),由学术界、产业界、投资界等专家组成,能为概念验证项目的遴选、实施提供专业指导,总人数不少于5人。
(四)申报应制定完善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及内容,服务、运行和内部管理制度。
(五)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申报单位和概念验证中心负责人无违法或严重失信行为。
三、备案工作流程
(一)自主申报。符合备案条件的申报单位,选定具体领域和技术方向,编制湛江市概念验证中心备案申报材料,书面报送至市科技局。
(二)综合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根据评审情况,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实际需求,提出拟备案概念验证中心名单。
(三)公示备案。市科技局按规定对拟备案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备案,并公开发布目录。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概念验证中心备案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7份,胶装)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专家服务科,可编辑电子版与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jcgzhk@163.com。
(三)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9月20日18:00。
附件:1湛江市概念验证中心备案申报书.docx
2湛江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参考提纲).doc
3湛江市概念验证中心备案申报材料清单.docx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20日
(联系人:曾祥斌,电话:3337033,1881329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