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河南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活动的公告》,请各县区稳步有序启动本辖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体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补贴品类及标准
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净水器(含直饮机、管线机)、洗碗机、干衣机、智能清洁机器人(含扫洗地机、擦窗机器人)、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等7类。
参与补贴活动的产品须有69码、SN码;如有能效、水效标准的产品须为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
补贴标准: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省内可补贴1件。
三、参与商家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且独立结算的经营主体。
2.主营相关产品零售业务,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有配送、安装、调试、维修、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能按区域进行有效管理。
3.具有规范的进销存管理机制,具备开具数电发票的能力,能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提供活动相关的进货凭证、销售台账、配送记录等佐证资料;能按活动要求在第三方服务平台真实、准确、及时上传交易、订单等信息资料。
4.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以来参与河南省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审计、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记录。
5.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补贴资金审核、专项检查、违法违规行为调查,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完整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参与主体自愿签订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及格式,由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订)。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规定要求,规范开展经营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骗补、套补、虚假宣传、哄抬价格等违规行为。参与主体如有违规、传播不实信息、不按照统筹安排有序开展活动的情形,自愿接受处罚并退出以旧换新参与主体名单。
7.各县区可在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优化确定本地区具体征集条件。
四、工作要求
以2024年、2025年活动为基础,全面复盘商家征集、资质审核、组织实施、风险防控等环节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商家实力、服务能力等因素,统筹做好2026年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活动参与主体的征集、确定、公示等工作。已参加6类家电、4类数码智能产品补贴活动的商家可直接参加新增品类补贴活动。
首批参与主体征集工作应于2026年8月26日前完成,公示后将参与主体名单报送至市商务局(报送格式见附件)。
活动过程中,各县区可结合工作情况对参与主体进行优化完善、动态调整,每批征集、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汇总表报至市商务局。
附件:附件1:XX县(区)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活动参与主体(第一批)报名汇总表.xlsx
2026年家电、数码智能产品县区联表.xlsx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