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五届十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支持东莞港拓展外贸航线,助力我市外贸高质量发展,我局草拟了《支持东莞港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支持东莞港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9月2日。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或信函方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dgswj@qq.com

信函: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三楼通关物流科

邮编:523000

联系电话:22813810

请在电子邮件主体和信封上注明“《支持东莞港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日。

260818附件1.支持东莞港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260818附件2.支持东莞港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