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驻潮各口岸查验单位: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陆函〔2026〕66号)转发给你们,为落实文件要求,我市同步启动符合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条件的口岸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有关单位梳理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口岸项目,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规范编制全套申报材料,从严审核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并出具推荐意见,于8月9日前将拟入库项目申报纸本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7份(A4纸胶装成册)、与入库项目申报表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纸本申报材料及排列顺序均相同的电子版(光盘刻录)一并报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商务陆函〔2026〕66号)  

附件1: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入库项目申报表

附件2:2027年口岸建设事项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潮州市商务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