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加快推动工业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促进行业节能低碳发展,根据《山东省工业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节能降碳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现就2026年度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从事废钢铁加工、废铜或废铝循环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业务,规范交易并带动地区实现节能降碳的企业。

    (一)再生金属领域(废钢铁加工、再生铜、再生铝企业)

    1.申报企业实施再生金属资源化利用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应用大型智能化破碎分选、高效节能预处理、双室炉熔炼、烟气深度净化等先进装备技术。

    2.再生金属加工利用企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中的“制造业”门类。

    3.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机制有关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评价合格证明,环评、安评手续齐全,一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等事故。

    4.产品性能满足工业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领域高质量发展要求。

    (二)废旧动力电池领域(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

    1.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中的“制造业”门类,且从事废旧动力电池拆解、再利用、破碎分选、材料修复或再生利用等业务。

    2.从事破碎分选、材料修复或再生利用的企业,产能不低于5000吨且核算周期内废旧动力电池或黑粉加工处理量不低于3000吨。

    3.从事拆解、再利用的企业,核算周期内废旧动力电池拆解量不低于2000吨且再利用产品量不低于1000吨。

    4.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机制有关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评价合格证明,环评、安评手续齐全,一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等事故。

    二、申报材料

    主要包括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推荐报告,企业申报书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word、PDF)。

    三、有关要求

    1.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政策文件及申报通知要求,如实填报数据信息,逐一提供来源渠道和佐证材料,并及时上传至山东省工业再生资源回收加工智慧监测平台。

    2.市县两级工信、财政部门要认真负责,分别对企业经营情况、数据真实性等进行严格审核,并逐级盖章行文上报。

    3.请各市于9月4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郝文杰,0531-51782885

                        常睿,0531-51782700

    省财政厅联系人:马子腾,0531-51769521

    智慧平台技术支持:陈伟,17731351739

    电子邮箱:sgxtls@shandong.cn

 

    附件:1.2026年度山东省工业再生资源(废钢铁领域)循环利用节能降碳奖补资金申报书.docx

         2.2026年度山东省工业再生资源(废有色金属领域)循环利用节能降碳奖补资金申报书.docx

         3.2026年度山东省工业再生资源(废旧动力电池领域)循环利用节能降碳奖补资金申报书.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