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促进工程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济建发〔2026〕28号)已于2026年7月29日正式印发,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国家、山东省为促进工程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建筑行业智能建造、装配式应用等适应时代需求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等也加速推进,对监理行业的发展提出了一些新任务、新要求,急需推出一些规范行业市场行为、提升监理履职能力、激发创新活力、彰显监理价值作用、做优做强监理行业的新举措。鉴于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制定了《济南市促进工程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在调研论证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结合我市监理行业实际,我们重点聚焦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履职行为、优化市场环境、激发创新活力、强化监督监管等关键环节,就促进工程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

三、出台目的

出台措施的主要目的,一是破解目前工程监理行业低价恶性竞争、监理企业服务模式单一、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传统监管效能不足等突出问题。二是发挥智慧住建的优势,依托市级数字监理模块打造线上智慧监管模式,推行企业差异化分级监管,解决监管模式单一、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结合监理制度改革,创新推出“保险+监理”、合伙制企业等改革试点,大力推进智慧监理,助推我市监理行业转型升级、监理企业做强做优。

四、重要举措

本措施共五大板块二十条核心举措,覆盖建设单位管理、监理履职规范、市场环境优化、行业创新发展、行业监督监管全链条。

(一)规范监理市场竞争秩序。规范建设单位遴选监理企业发包流程,杜绝低价竞标乱象,优先选择价值高、信用好的监理企业,保障监理单位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督促各参建主体执行监理指令,不提出违反规定的不合理要求,严格履约合同管理,常态化开展履约成效考评,将评价结果与合同奖惩挂钩。

(二)规范项目现场履职管理。监理单位对照履职清单做好项目监理工作,通过技能竞赛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夯实总监第一责任人职责,统一项目软硬件配置标准,从严管控监理人员调动、跨项目任职行为,通过实名制管理、监理日志、隐患闭环整改,守住工程质量安全底线。

(三)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开展“保险+监理”新型服务体系、合伙制监理企业等工程监理制度改革试点,创新监理费支付机制,不得降低监理工作标准,鼓励建设单位通过合同约定方式对增值服务给予奖励,激发监理企业创新创造活力。

(四)推动监理行业转型升级。推广智慧监理模式,依托智慧监理标准优化现场人员配置;引导企业拓宽综合咨询服务赛道,加大高层次专业与管理人才引育力度,打造标杆企业与骨干人才队伍,持续优化行业管理。

(五)完善现代化行业监管体系。依托市级智慧住建系统开展非现场常态化监管,依据本地从业监理企业综合表现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举措;联动行业协会做好自律引导、政策宣贯与行业研判,组织监理专家为政策制定、方案评审、质量安全督导等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五、关键词诠释

(一)智慧监理。依据《智慧监理建设评价标准》(T/SDJZXH005-2025),运用数字化平台、智能监测设备实现工程质量、安全、人员考勤线上管控,分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及以上可适当减少现场监理人员。

(二)“保险+监理”新型服务体系。通过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现建设单位、保险机构共同委托同一个监理企业开展工程监理、风险管控工作,实现监理履职独立性与工程项目风险分担机制。

(三)合伙制监理企业试点。通过创新监理企业组织形式,构建“优秀合伙人+精干监理团队+优质专业服务”的合伙制工程监理企业新模式,提升工程监理服务质量和社会责任,彰显监理服务价值。

(四)数字监理服务模块。济南市通过智慧住建搭建的数字化监管模块,实现监理企业资质、人员考勤、监理日志线上归集、非现场监管。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531-51705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