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提升文物保护等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九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文旅函〔2026〕156号)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开展我市申报第九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经各县(市、区)文物部门遴选推荐以及专家论证程序,拟推荐鲤龙桥、感干题诗岩石刻、榜山文塔、广西展览馆、两湖会馆、南宁商会旧址、新华路水塔、南宁孔庙、葛阳文昌阁等9处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第九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名单附后)。
现予以公示,此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3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推荐对象有情况反映,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26年7月3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保护与考古科(革命文物科),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771—5588133,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25号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邮政编码:530022,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拟申报第九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计9处)
一、古建筑(6处)
序号 | 名称 | 年代 | 地址 |
1 | 两湖会馆 | 清代 | 兴宁区民生街道高峰社区解放路38、40号 |
2 | 南宁商会旧址 | 清代 | 兴宁区解放路54号 |
3 | 南宁孔庙 | 明清至现代 | 青秀区津头街道青环路9号 |
4 | 葛阳文昌阁 | 清代 | 武鸣区太平镇葛阳村 |
5 | 鲤龙桥 | 清代 | 上林县西燕镇覃浪村寺依庄 |
6 | 榜山文塔 | 清代 | 隆安县城厢镇宝塔村东独秀山山顶 |
二、石窟寺及石刻(1处)
序号 | 名称 | 年代 | 地址 |
1 | 感干题诗岩石刻 | 明、清 | 马山县永州镇龙角村局里屯西北侧约300米处 |
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处)
序号 | 名称 | 年代 | 地址 |
1 | 广西展览馆 | 1958年 | 兴宁区民生街道望仙坡社区民主路12号 |
2 | 新华路水塔 | 1934年 | 兴宁区民生街道兴宁社区新华路西段(仓西门西北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