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局,国家级开发区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现将《威海市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体育局

         威海市公安局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威海市大数据局

2026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威海市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推荐新一批“一件事”试点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更好地服务我市体育消费和赛事经济发展,畅通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多个体育赛事活动举办的关联服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形成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模式,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

二、工作任务

(一)重构工作流程。全面梳理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关联事项的办事场景,对应采集相关业务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基础要素,合理配置业务前后置关系,通过申请表单整合、申报材料精简去重、办事流程重构优化,实行“一次提交、一表申请”,申请人可单项也可多项申请服务事项,据实填写表单、提供材料。

(二)推进系统对接。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威海)设置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申报入口,推动各事项申请材料网上流转,实现全市范围内“一件事”全程网办。

(三)规范业务办理。规范发布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实施方案、服务指南等,明确各责任部门办事服务职责,设立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线下”窗口,实现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线下“一门办理”。适时开展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业务培训,确保线上线下办事顺畅。

(四)加强政策解读。做好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政策解读,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实时归集办件数据,梳理办事堵点难点,评估工作实施成效。

三、职责分工

(一)威海市体育局。编制威海市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试点实施方案、服务指南、业务流程图、申请材料清单,做好信息系统功能对接及测试工作。做好超过三个月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指导各区市体育部门做好超过十日、不满三个月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等工作。做好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非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体育赛事活动举办有关政策解读等工作。

(二)威海市公安局。梳理提供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相关事项基础要素,配合编制服务指南、工作指引、申请表单等,做好信息系统功能对接及测试工作。做好市级及指导各区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具体实施等工作。

(三)威海市委宣传部。做好体育赛事相关版权政策宣传、解读、引导等工作。

(四)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梳理提供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相关事项基础要素,配合编制办事指南、工作指引、申请表单等。做好信息系统功能对接及测试工作。指导相关区市做好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等有关工作。

(五)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协助做好举办体育赛事活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网专区上线工作。梳理提供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相关事项基础要素,配合编制服务指南、工作指引、申请表单等。做好信息系统功能对接及测试工作。做好市级及指导相关区市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等有关工作。

(六)威海市大数据局。为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提供数据共享支撑,协助做好“一件事”在“爱山东”APP入驻工作。

(七)各区市相关部门。各区市体育部门牵头做好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线下窗口设置,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有关政务服务事项县级权限审批,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渠道畅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工作,对跨区域、跨层级事项做好信息交换、业务衔接,及时解决实际办件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审批监管协同机制。搭建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流转通道,审批办结后第一时间将政府服务相关信息同步推送至各业务主管单位。各责任部门依据审批内容落实赛事全流程监管,重点核查赛事运营合规情况与安全保障落实情况,同步将现场检查、问题处置等监管数据回传至审批部门,形成审批、监管闭环互通,保障各类体育赛事平稳、安全、合规开展。

(三)拓宽政策宣传普及渠道。各单位依托传统纸媒、电视媒体及政务新媒体等多元宣传载体,全面宣传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清单等核心内容,扩大政策覆盖面与社会知晓范围。常态化梳理汇总改革创新举措与便民服务典型经验,持续迭代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提升办赛主体办事便利度与获得感。

附件:威海市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服务指南

附件

威海市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

二、服务事项

1.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2.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4.体育赛事相关版权政策宣传、解读、引导

5.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6.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三、实施机构

市体育局

市公安局

市委宣传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服务对象

体育赛事活动举办方

五、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2.《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5.《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6.《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6〕2号)

8.《山东省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试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六、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窗口办理

七、受理条件

(一)自然人提出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办理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超过十日的,应当经属地体育部门同意;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报市体育局批准。

2.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在《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名录中;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关资格或资质;场地、器材和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县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向赛事活动所在地的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跨行政区域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由所在行政区域的县区级体育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许可方式,协商不致的,须向相关行政区域的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分别提出申请共同审批后方可举办。

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承办者须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活动举办前20日提交申请;其中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活动由县级公安部门审批,5000人以上活动由市级公安部门审批。

4.接受体育赛事相关版权政策宣传、解读、引导。

5.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符合城市容貌管理相关要求。

6.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符合城市容貌管理相关要求。

八、办理流程

线上PC端:注册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威海市网上政务大厅”——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点击“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点击“立即办理”进入申请流程——选择办理事项——在线填写基础信息、提交申请材料。

线下窗口:申请人线上查询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服务指南后,线下向市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窗口申请办理所需审批。

九、办理地点

市级办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市场准入厅A30窗口

十、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二、承诺办结时限

联办部门收到申请后17个工作日内根据各自审核标准、受理条件完成审核(不含实地核查和补充证明材料时间)

十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四、结果送达

1.在线查询:用户可通过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威海市网上政务大厅”中的“我的办件”进行查询。

2.线下窗口: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市场准入厅A30窗口

3.邮寄送达:许可证件可选择邮寄方式。

十五、咨询方式

1.市级咨询电话:(0631)5802705

2.现场咨询: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市场准入厅A30窗口

十六、监督投诉电话

(0631)12345

十七、结果名称

1.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关于同意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批复;关于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予批准决定书。

2.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许可证。

3.举办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或5000人以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大型群众性活动不予安全许可决定书。

4.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5.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审核意见书。